婚前装修款的问题日益凸显。婚前装修款是否应当返还,一直是法律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。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,对婚前装修款是否应当返还进行探讨。

一、婚前装修款的性质

婚前装修款返还还是保留法律视角下的理讨论  第1张

1.婚前装修款的定义

婚前装修款,是指未婚夫妻在结婚前,一方或双方为购买、装修婚房所支付的费用。

2.婚前装修款的性质

婚前装修款具有财产性质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: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;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”

二、婚前装修款返还的依据

1.法律规定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。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给予适当照顾。”

2.司法解释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第二十二条规定:“离婚时,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,离婚后,该房屋的增值部分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
三、婚前装修款返还的条件

1.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

婚前装修款返还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就返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。如果一方坚决反对返还,另一方则无权要求返还。

2.婚前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
只有婚前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才能进行返还。如果婚前装修款属于一方个人财产,则不得要求返还。

3.离婚时,一方负担较多义务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,离婚时,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,有权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给予适当照顾。因此,在离婚时,如果一方负担较多义务,可以要求返还婚前装修款。

婚前装修款是否应当返还,应根据法律规定、司法解释以及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。在离婚时,如果婚前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且一方负担较多义务,则可以要求返还。在实际操作中,夫妻双方应通过协商、调解等方式,妥善解决婚前装修款返还问题,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
参考文献:

[1]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

[2]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